汉阴县各托育机构:
为贯彻落实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,切实保障3岁以下婴幼儿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根据《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托育机构相关工作的通知》(国卫人口函〔2020〕23号)文件精神,现告知如下:
1、全县各类3岁以下托育机构依法暂停开展收托、保育服务,具体恢复时间以管理部门有关通知和实际情况确定,期间不得私自开园,更不得开展线下培训活动,鼓励利用信息化手段提供服务。
2、各托育机构要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工作,指导幼儿及家长尽量避免外出,不到人员密集和空间密闭的场所,不走亲访友,不与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人接触。确实需外出的要正确佩戴口罩,做好防护措施,家长外出回家后洗手更衣再接触幼儿;指导家长学会正确洗手方法,督促幼儿勤洗手、不乱摸;合理膳食,充足睡眠,帮助幼儿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;加强居室通风,做好室内消毒,创造清洁生活环境。
3、未开园期间,托育机构应当每日了解员工及幼儿健康情况,及时登记,如有异常及时报告。开园前要对全体员工进行制度、知识和技能培训,并做好园区的预防性消毒工作。
4、各托育机构在开园后要对园区进行日常消毒,开窗通风。每天对入园前员工测体温,严格落实幼儿体温检测等晨午检制度和全日观察,发现异常者不得入园。做好员工和幼儿因病缺勤的追访工作,执行家长接送儿童入园制度,做好员工和幼儿因病缺勤的追访工作指导家长、培养儿童日常卫生习惯,在疫情完全解除前不带儿童去人员密集场所。
5、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。
疫情防控,人人有责,让我们在党和政府的坚强领导下,坚定信心、同舟共济、科学防治,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阻击战!
汉阴县妇幼保健院